・勞動部推動的培力就業計畫,旨在結合民間團體與政府資源,協助重大天然災害災後重建、區域再生發展、社會性創業或就業支持系統等創新計畫。本計畫補助民間團體進用失業者,提供工作津貼、勞健保費、培訓費用、其他營運費用及陪伴輔導費用。進用人員的工作津貼依基本工資計算,專案管理人則有固定月薪補助。計畫目標是透過創造就業機會,協助失業者重返職場,並促進社會企業發展。申請採逐案審查,隨案隨審。
・對象(須符合):提案單位為民間團體(依人民團體法立案之社會團體、職業團體及依民法設立登記之財團法人;或依合作社法、儲蓄互助法及工會法設立之合作社、儲蓄互助社及工會);進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之失業者執行計畫;計畫工作項目為災區重建者,應以進用災區失業者為優先
・進用人員工作津貼:每人每小時按勞動部公告之每小時基本工資補助,每日最高以工作 8 小時,每月最高以工作 22 日為原則,並補助勞健保費之雇主負擔部分
・專案管理人工作津貼:每月補助 29,200 元、32,000 元或 34,800 元,並補助勞健保費之雇主負擔部分
・其他費用:以用人費用之 15 %為原則
・進用人員培訓費用:與當地公立職業訓練機構合作或自行辦理訓練計畫,所需費用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業訓練編列標準編列
・陪伴輔導費用:依計畫需求編列,實報實銷為原則
・名額:每年 500 個工作機會
・申請:民間團體應檢具相關文件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或其所屬分署提出申請,採逐案審查,隨案隨審
・申請應備文件資料未全,經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視同未申請
最高34,800元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ktec.kcg.gov.tw/cp.aspx?n=71E3EC78D8CDF24C&s=41B55476D78DBF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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