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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雲林縣政府表揚績優村里長及民政人員作業要點

綜合津貼 雲林縣

【內容簡介】

・雲林縣政府為鼓勵基層村里長及民政人員,提升服務品質,特訂定本要點。本項表揚旨在強化基層組織功能,並慰勉服務資深績優人員。表揚對象為現任村里長,以及雲林縣政府及各鄉鎮市公所辦理戶役政業務以外的現職民政人員。符合服務年資、考績及特殊事蹟等條件者,經各鄉鎮市公所推薦並由縣政府核定後,將獲頒獎牌及紀念品以資鼓勵。
・對象(符合任一):現任村(里)長,且符合以下所有條件:;擔任村(里)長職務連續 4 年(含)以上;勤奮為民服務,品德優良;最近 5 年內未曾依本要點受表揚;具備下列事蹟之一者:;積極協助災害防救事務,災前掌握弱勢族群名單、災時協助疏散撤離等,著有績效;積極協助推動社會福利工作、推行村(里)守望相助或協助維護社區治安;推展村(里)業務或執行上級交辦事項具有創新作為,足為楷模;積極推動綠美化、維護村(里)環境衛生工作,著有績效;本府及各鄉(鎮、市)公所辦理戶役政業務以外之現職民政人員,且符合以下所有條件:;民政服務年資累積 5 年(含)以上;最近 3 年考績 2 年甲等、1 年乙等;最近 5 年內未曾受本要點表揚;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對所任業務研究創新,提出著作或方案,經審查具有價值獲採行;對所任業務之推展,具有成效或領導有方,有具體優良事蹟;對推行村(里)業務及自治行政工作有積極表現,著有實績;執行緊急任務或處理偶發事件,能依限妥善完成;盡忠職責,貫徹政令,協助地方完成重大公益事業或對議事業務著有實績,足為民政人員楷模
・績優村里長:頒發獎牌及紀念品
・績優民政人員:頒發獎牌及紀念品
・申請:各鄉(鎮、市)公所填載推薦表,送雲林縣政府辦理表揚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資料來源:https://law.yunlin.gov.tw/LawContentSource.aspx?id=GL00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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