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最高5,000元→經濟部獎勵廉潔楷模實施要點

綜合津貼 全台

【內容簡介】

・經濟部為鼓勵內部員工的廉潔風氣與表揚楷模,特別訂定本要點。此獎勵計畫旨在表揚經濟部及所屬機關(構)員工,若其在前一年度內有維護政府採購品質、發掘或協辦貪瀆不法案件、行政透明節省公帑、強化機關安全及保密措施,或其他對提升機關廉潔形象有貢獻的具體事蹟,即可由所屬單位推薦。獲選者將獲頒獎狀(座)及等值 5,000 元的獎品。本計畫每年舉辦一次,各單位需於年度上半年規定期限內函送推薦表至經濟部政風處彙辦。
・對象(須符合):經濟部及所屬機關(構)員工
・對象(符合任一):維護政府採購品質:針對採購業務提出興利措施或預警作為;於專業性採購案件,獲採購主管機關選為優良採購人員或採購案件,或於採購程序中,發現異常或違失情事並能依法妥處;發掘或協辦貪瀆不法案件:配合辦理專案清查(稽核)作業、主動發現或提供資料,因而發掘或偵破貪瀆不法案件,或有效防杜弊端發生,對維護機關之廉潔形象,具有貢獻;行政透明節省公帑:研提具體業務防弊措施,如落實內部控制制度、陽光法案及提升行政透明度等經機關採用。執行職務時,有效防止貪瀆舞弊或節省公帑,於機關廉潔風氣具有貢獻;強化機關安全及保密措施:協助辦理機關設施維護工作,落實資訊安全稽核,於防範公務機密外洩著有績效;其他廉潔事蹟:力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協助推動廉政宣導、廉能作為,對提升國家或機關(構)廉潔風氣及形象,具有貢獻
・獎狀(座)
・獎品:新臺幣 5,000 元等值
・申請:由本部各單位及部屬各機關(構)函送本部政風處彙辦
・📍臺北市福州街15號
・每次評審以擇優評定不超過 10 人為原則,評審小組亦得斟酌廉潔事蹟適度增加名額

【金額/折扣】

最高5,000元

【期間】

每年 1/1 ~ 12/31 (前一年度)

資料來源:https://law.moea.gov.tw/LawContent.aspx?id=FL085750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