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鼓勵全國各級學校將客語融入十二年國教課程。本計畫提供經費補助,協助學校發展並實施客語相關課程,旨在推廣客語教育。學校可透過線上系統填寫申請表,並依學校性質將備文及相關文件送至所屬縣市教育局處或客家委員會審核。
・對象(須符合):全國各級學校(包含縣立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小學、幼兒園、國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願意執行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計畫的學校
・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經費補助:一學年期或三學年期,依核定計畫撥付
・補助項目包含社群講師鐘點費(外聘/內聘)、授課鐘點費、代課費、行政人員推動費、教材教具、教材編輯費、語言研究費、諮詢費、交通費及住宿費、租車費、雜支等
・申請:請至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專區(https://school.hakka.gov.tw/12)填寫表單,列印並核章後,縣立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備文送至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備文逕送客家委員會
・著作財產權人同意無償授權客家委員會利用其著作,利用行為包含重製、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公開傳輸、公開演出、散布,不限地域、時間及次數,客家委員會可再授權第三人利用;業務費得視實際支用情形相互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