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針對102學年度第2次魯班計畫,共核發獎學金給14名得獎學生,每名學生可獲得新臺幣20,000元。得獎學生需填妥收據並經學校加蓋印信後,由學校發函檢送至基金會,基金會核對無誤後將開立獎學金支票與獎狀轉交學生。
・魯班計畫獎學金:每名 20,000 元,名額 14 名
・申請:由學校發函檢送本會
・📍(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避免因誤填或漏填影響獎學金發放時程;僑生請於戶籍地址欄以英文填寫僑居地地址、於身分證統一編號欄填寫居留證號碼
最高2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scholarshipinfo.moe.edu.tw/news_content.php?id=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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