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補助計畫旨在鼓勵民眾汰換舊有、高排放的車輛,改為購買電動車或符合最新排放標準的柴油車。根據汰換的車種與新購車輛的類型,每輛車可獲得 1,000 元至 30,000 元不等的補助。計畫中也針對油電混合動力車輛的補助比例及電動車輛的認定標準設有特定規範。
・對象(須符合):汰換舊有車輛並換購符合規定的新車種
・機車汰換為電動機車:1,000 元
・機車汰換為電動小客貨車:1,000 元
・汽油小客貨車汰換為電動小客貨車:2,000 元
・汽油小客貨車汰換為電動機車:2,000 元
・汽油小客貨車汰換為電動大客貨車:2,000 元
・柴油小客貨車汰換為電動小客貨車:2,000 元
・柴油小客貨車汰換為電動機車:2,000 元
・柴油小客貨車汰換為電動大客貨車:2,000 元
・柴油大客貨車汰換為電動大客貨車:30,000 元
・柴油大客貨車汰換為六期柴油大客貨車或遊覽車:30,000 元
・- 換購油電混合動力車,其減量效益歸屬額度及補助金額為附表所列金額的 50 %
最高3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oaout.moenv.gov.tw/law/Download.ashx?FileID=135048&id=GL007831&typ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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