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提供「處長與民有約」服務,旨在加強與民眾溝通,了解並協助解決都市更新相關問題。民眾可透過填寫申請書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以郵寄或親送方式提出申請。會見時間將依處長行程排定,每次以一案為原則,人數上限三人。此服務旨在為民眾提供直接的溝通管道,解決與自身切身相關的都市更新陳情案件。
・對象(須符合):陳情內容與民眾本身有切身關係;非代理他人陳情
・處長與民有約服務:提供民眾與處長直接會面溝通都市更新相關問題的機會
・申請:填具申請書並附具相關證明文件,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送至本處秘書室登錄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1、2樓
・每次會見以一案為原則,同一案件申請會見人數以 3 人為限。陳情人如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低收入戶及原住民,得優先預約會見。約見時間 20 分鐘內若無正當理由未到場或非本人親自到場者,則取消本次約見。
資料來源:https://www.uro.ntpc.gov.tw/PageService/mee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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