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提供教練、選手、役男、職員及廠商申請汽、機車停車證,以方便其車輛進出及停放。申請人需填寫申請單並檢附行照及駕照影本。中心設有車輛管理要點,規範停車證使用及違規處理,違規者將處以罰款 100 元,累計三次違規將註銷停車證。此申請為中心內部人員提供之行政服務。
・對象(須符合):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之教練、選手、役男、職員或廠商;申請人了解騎乘機車之危險,並同意遵守交通規則(針對機車申請者);教練確認選手已了解騎乘機車風險並遵守中心規則(針對選手申請機車者)
・汽、機車停車證:違規計罰 100 元,累計三次註銷停車證
・申請:填寫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汽、機車停車證申請單,並檢附相關文件送審
・📍813高雄市左營區世運大道399號
・未貼有當年度核發或認可之停車證、未依規定時間/區域停放、超速、未依指示方向行駛、亂鳴喇叭、無故駛入徒步區、未遵守交通規則、停放於人行步道/草坪綠地/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有標示之專用車位/路口十公尺以內或道路/通道者,皆以違規論處。偽造、變造、複製或借予他人使用者,一經查獲立即沒收,至該年度結束前不得再辦理任何停車證。
最高100元
資料來源:https://nstc.org.tw/Transaction/RelationFiles?ModuleID=Transaction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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