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為鼓勵學生拾金不昧,特設此敘獎機制。凡拾得遺失物並送至學生安全輔導室登錄者,將於每學期期末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辦理敘獎。若拾得物於公告 6 個月後仍無人認領,拾得人可選擇領回或捐贈學校。捐贈予學校的拾得金將轉入專款帳戶,用於學生急難救助及獎助學金。
・對象(須符合):國立中興大學學生;拾得遺失物並送至學生安全輔導室登錄
・拾得人敘獎:依國立中興大學「學生獎懲辦法」辦理
・拾得物若 6 個月無人認領:拾得人可領回或捐贈學校
・申請:將拾得物送至學生安全輔導室並填寫失物招領登記簿
・📍402 臺中市南區興大路 145 號 惠蓀堂 2 樓
・拾得物若涉及國家安全、社會治安之機密文件、槍械、爆裂物、毒品等,應即通報相關單位處理
資料來源:https://www.osa.nchu.edu.tw/osa/en/arm/lostfoun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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