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為提升港口相關工會的人力服務品質,開放工會運用商港服務費福利專款辦理教育訓練。訓練內容涵蓋勞動知能、港務法規、職場健康等多元主題。補助標準依訓練天數而異,辦理一日訓練每人可獲 1,300 元,二日訓練每人可獲 3,600 元。實際補助金額以出席人數乘以每人標準計算,並需全數用於教育訓練相關費用,確保專款專用。若訓練未包含場地租金、交通費或住宿費等項目,將依附表規定扣減相應補助金額。
・對象(須符合):港口相關工會;運用商港服務費福利專款辦理教育訓練
・辦理一日教育訓練:每人 1,300 元
・辦理二日教育訓練:每人 3,600 元
・扣減交通費(僅限租賃車輛):一日教育訓練 120 元,二日教育訓練 250 元
・扣減場地租金:一日教育訓練 100 元,二日教育訓練 200 元
・扣減住宿費:二日教育訓練 1,100 元
・📍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教育訓練經費應全部用於辦理教育訓練之用,並覈實支付各項費用,不得挪為他用
最高3,600元
資料來源: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AT01.aspx?id=FL02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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