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旨在提供具原住民身分者進入公務體系的機會。此考試分為一至五等,各等別設有不同的應考資格,包括學歷、經歷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要求。通過考試的錄取人員將接受訓練,並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分發至政府機關或學校任職,享有公務人員的穩定工作與福利。此考試為原住民族群提供了一條明確的職業發展途徑,有助於保障其工作權益。
・對象(須符合):中華民國國民;具有原住民身分;年滿 18 歲;應考五等考試者,需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初級以上合格證書(自 2021/01/01 起);應考一、二、三等考試者,需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合格證書(自 2024/01/01 起);應考一等考試者,需符合附表一所列學歷或經歷資格;應考二等考試者,需符合附表二所列學歷或經歷資格;應考三等考試者,需符合附表三所列學歷或經歷資格;應考四等考試者,需符合附表四所列學歷或經歷資格
・錄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依各等別考試擇優錄取,列入候用名冊
・取得公務人員資格:訓練期滿成績及格,由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分發任用
・錄取五等考試錄事類科者,訓練期滿前需繳交中文電腦打字每分鐘 30 字以上合格證明
・- 本考試各等別依年度任用需求擇優錄取,並得視考試成績與需求增額錄取,列入候用名冊
資料來源:https://osa.ntua.edu.tw/article.aspx?category=39&id=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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