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學務處提供學生急難救助金與學產基金助學金兩項福利。急難救助金旨在協助學生本人或其父母遭遇非預期經濟變故時,提供 5,000 元至 20,000 元不等的慰問金,例如因傷病住院、意外死亡、重大傷病、失蹤、入獄服刑或非自願離職等情況。學產基金助學金則主要針對大學部低收入戶學生,要求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 60 分以上,並設有 2026/02/23 至 2026/03/23 的申請期間。兩項補助皆為減輕學生及其家庭的經濟負擔,確保學生能安心就學。學生可透過學校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國立高雄大學在學學生
・對象(符合任一):學生本人或其父母發生急難事故,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學生傷病住院 7 日以上或發生意外死亡;學生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標準;學生遭受父母虐待、遺棄、強迫從事不正當職業行為,致無法生活於家庭,經政府核准有案之社會福利機構委託親屬收容;學生父母失蹤達 6 個月以上、入獄服刑或非自願離職;學生父母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標準;學生父母因特殊災害受傷並住院未滿 7 日;學生父母因特殊災害受傷並住院達 7 日以上;學生父母死亡;申請學產基金助學金者,限大學部學生且為低收入戶,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須及格 60 分以上(新生無須檢附成績單)
・急難慰問金:學生傷病住院 7 日以上或發生意外死亡者,核給 10,000 元
・急難慰問金:學生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標準者,核給 20,000 元
・急難慰問金:學生遭受父母虐待、遺棄、強迫從事不正當職業行為,致無法生活於家庭,經政府核准有案之社會福利機構委託親屬收容者,核給 20,000 元
・急難慰問金:學生父母失蹤達 6 個月以上、入獄服刑或非自願離職者,核給 10,000 元
・急難慰問金:學生父母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標準者,核給 20,000 元
・急難慰問金:學生父母因特殊災害受傷並住院未滿 7 日者,核給 5,000 元
・急難慰問金:學生父母因特殊災害受傷並住院達 7 日以上者,核給 10,000 元
・急難慰問金:學生父母死亡者,核給 20,000 元
・學產基金助學金
・申請:急難救助金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 3 個月內向所屬學校提出申請;學產基金助學金備齊資料繳交至生輔組
・學產基金助學金如解壓所檔案無法下載,請下載 RAR 解壓縮程式 (教育部學產基金提供)
最高20,000元
2026/02/23 ~ 2026/03/23
資料來源:https://sa.nuk.edu.tw/p/412-1009-6046.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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