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為配合全球僑臺商事業的融資需求,已將同一經濟利害關係人的授信額度上限放寬至 300 萬美元,並自即日起實施。這項措施旨在協助在海外投資或設廠的僑臺商事業解決資金需求。符合資格的企業可透過該基金的合作銀行申請融資保證,以獲得營運所需的資金支持。
・對象(須符合):投資或設廠於海外之僑臺商事業;有資金需求
・授信額度上限提高:3,000,000 美元
・申請:透過本基金之合作銀行申請融資保證
・📍臺北市中正區100博愛路76號7樓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ww.ocgfund.org.tw/news_detail/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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