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消防署為激勵全國防火宣導志工士氣,特辦理菁英甄選與表揚活動。符合特定服務年資、服勤時數及無不良紀錄的志工,可由所屬消防機關提報參與甄選。當選者將獲頒「全國防火宣導志工菁英」榮銜,其中表現特別優異者,更可被推薦為「鳳凰獎楷模」。此計畫旨在肯定志工們在防火宣導工作的貢獻,並鼓勵其持續投入。
・對象(須符合):服務年資以甄選表揚年度為基準,服務滿 3 年且目前仍持續擔任宣導志工者;服勤時數最近 3 年累計達 210 小時以上;未曾受刑事案件處分、受監護或輔助之宣告,且經審查未曾有損消防形象者;近 5 年未曾獲選鳳凰獎楷模者;近 2 年未曾獲選防火宣導志工菁英者
・全國防火宣導志工菁英表揚:依甄選項目評分選出,各消防機關提報人選即為當選人員
・鳳凰獎楷模推薦:從菁英當選人員中推薦,總人數至多 8 名,依各縣市防火宣導志工人數分組分配,並須符合年資 10 年以上、近 3 年服勤時數總和達 250 小時以上、具有防火宣導種子教官證照(自 2027 年開始實施)等條件
・申請:由各消防機關函報內政部消防署彙整,並將相關電子檔上傳雲端硬碟並提供下載連結
・📍23143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逾期或資料不全、標示不清者不予受理;鳳凰獎楷模推薦人數超過該組名額時,依服務年資及服勤時數總積分高低評比錄取;當選後 5 年內因受刑事案件處分或受監護或輔助之宣告者,註銷其菁英榮銜;消防機關甄選人選如有不實情事,撤銷甄選資格並議處
每年 6/30 前
資料來源:https://law.nfa.gov.tw/GNFA/news.aspx?id=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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