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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補助民間團體辦理研討活動

財經金融 全台

【內容簡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供補助給民間團體,用於辦理研討活動。此補助旨在促進工程技術與資訊交流,並提升公共工程品質水準。申請團體需在活動舉行前一個月,檢附活動計畫書及性騷擾防治、性別平等措施說明函送工程會。補助項目主要限於印刷費,原則上不超過活動總經費的 1/5,但若活動與工程會業務密切相關,則不受此限制。年度補助經費審查分為上半年度與下半年度,上半年度補助額度以不超過總經費的 40 % 為原則。
・對象(須符合):申請補助之民間團體;應於活動舉行前一個月檢附活動計畫書(包括活動名稱、宗旨、內容、時程、對象、地點、活動方式、預期效益及活動經費概算表等)與建立性騷擾防治及辦理性別平等措施之說明,函送本會辦理;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
・研討活動補助:以印刷費為限,以不逾該活動辦理總經費 1/5 為原則
・研討活動補助:若初審總結意見為與本處業務密切相關活動者,得敘明理由,不受 1/5 限制
・年度補助經費:上半年度補助經費額度以不超過總經費 40 % 為原則
・申請:函送本會辦理
・申請補助之民間團體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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