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透過新住民發展基金,結合各級政府及民間團體力量,提供全台新住民及其子女、共同生活親屬多元化的照顧輔導服務。補助項目涵蓋設籍前醫療與社會救助、家庭關懷訪視、學習成長課程、子女托育與培力、法律及語言通譯服務,以及多元文化推廣等。本基金主要補助政府機關及非營利組織,由其執行計畫以協助新住民適應台灣社會並發展潛力。申請採線上登錄並郵寄文件,依計畫類型設有年度或季度申請截止日,專案補助則可隨時提出。
・對象(須符合):適用新住民基本法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與新住民及其子女共同生活之親屬
・新住民家庭照顧輔導服務
・強化新住民入國(境)前之輔導
・發展地區性新住民家庭關懷訪視及相關服務措施
・新住民設籍前之醫療補助及社會救助
・辦理新住民家庭各類學習成長課程與子女托育、照顧及培力
・新住民照顧輔導志工之培訓及運用
・強化直轄市、縣(市)政府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之補助
・強化多元文化觀念之推廣及宣導活動、人才培訓學習課程、創新服務及參與活化產業、社區發展服務
・新住民法律服務
・提供新住民語言通譯服務
・鼓勵各媒體事業製播新住民語言文化之廣播、電視節目或影音
・申請:透過內政部移民署新住民發展基金申請補助作業及管理系統(網址:http://apply.immigration.gov.tw)線上登錄申請,填表登錄完成後,列印送件憑證連同單位申請函,以掛號郵寄至新住民發展基金管理會或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截止日以收文日或交郵當日郵戳為準
・📍100213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
・🕒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17:00(櫃檯中午受理案件不休息)
・申請單位應列明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且申請補助項目不得重複
年度一般性案件:每年 7/20 前(前一年度);亮點計畫及一般性案件:每年 1/20、4/20、7/20、10/20 前;專案補助案件: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229/7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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