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提供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此補助旨在協助需要安置的身心障礙者獲得妥善的日間或住宿式照顧服務。補助費用會由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直接撥付給簽約的照顧機構,每兩個月撥付一次,並依實際服務日數核計。若案主請假超過 30 日,補助將按請假日數折半計算。
・對象(須符合):須安置之身心障礙者;服務對象應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老人福利法、長期照顧服務法、護理人員法等相關規定;收治條件依「宜蘭縣政府老人、身心障礙者轉介安置機構簽約與查核要點」第三條規定,以最近一次評鑑結果公告為準
・日間照顧費:每二個月撥付乙方一次,以實際服務日數核計,未滿一個月以實際日數核計,案主進入及離開機構當月以 30 日比例計算
・住宿式照顧費:每二個月撥付乙方一次,以實際服務日數核計,未滿一個月以實際日數核計,案主進入及離開機構當月以 30 日比例計算
・請假期間補助:請假期間於 30 日以上者,補助按請假日數折半計算
・申請:由照顧機構將新增服務名單於案主安置後 5 日內函報甲方,並副知案主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
・📍宜蘭市聖後街 141 號
・案主離開機構時,乙方應將異動名單於異動後 5 日內函報甲方,並副知轉送之公所;案主請假期間於 30 日以上者,乙方應通知甲方;國定假日、例假日或連續休假期間,不得強迫家屬帶回之情形包含案主為政府緊急、臨時(短期)安置無法返家者、經社工員評估案主家庭無法提供適當照顧不宜返家者、案主或其他家屬有其他特殊情形者
2026/01/01 ~ 2026/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