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為有效運用公益彩券盈餘基金,提供專案補助給符合資格的民間機構或團體,以推展社會福利服務。本補助分為「旗艦型福利服務計畫」與「社工專業人事費補助計畫」兩大類。申請對象須為於高雄市或全國性立案登記滿一年以上,且章程明定辦理兒童少年、婦女、老人、身心障礙者、社會救助、單親家庭、原住民等社會福利服務的團體。其中,旗艦型計畫每案最高可獲 100 萬元補助,用於人事費、設備費及業務費;社工專業人事費則依衛福部標準辦理,針對聽語障服務人員每月最高補助 29,000 元,並提供最高 1.5 個月的年終工作獎金。申請單位需在指定期間內,檢附詳細方案計畫書、經費概算表、立案證書影本等文件,向社會局主管業務科提出申請。曾獲人事費用補助滿三年或有不良紀錄者將不予續補助。
・對象(須符合):本市立案登記滿一年以上或全國性立案登記並於本市設有辦事處滿一年以上;章程明定辦理高雄市兒童少年、婦女、老人、身心障礙者、社會救助、單親家庭、原住民及其他社會福利之相關服務之民間機構或團體
・旗艦型福利服務計畫:每案最高 1,000,000 元,補助項目包含人事費、設備費及業務費(辦公用品器材費用不予補助)
・社工專業人事費補助計畫:社工專業人員相關補助費用依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補助標準辦理
・社工專業人事費補助計畫(提供聽語障者服務團體之任用人員):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29,000 元
・社工專業人事費補助計畫(年終工作獎金):最高補助 1.5 個月,並以當年度 12 月 2 日仍在職者且依實際任職月份比例核計
・申請:檢附申請資料送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主管業務科初審
・📍802721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週一至週五 上午 08:00 ~ 12:00 下午 01:30 ~ 05:30
・- 每案補助項目以未重複申請政府或其他單位相同性質補助者為優先
最高1,000,000元
2025/09/09 ~ 2025/10/31
資料來源:https://socbu.kcg.gov.tw/index.php?prog=4&b_id=4&m_id=26&s_id=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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