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最高100,000元→藝文表演票券加價轉售及不法購買檢舉獎勵金

綜合津貼 全台

【內容簡介】

・本辦法提供檢舉獎金,鼓勵民眾檢舉藝文表演票券的加價轉售(俗稱黃牛票)行為,或以虛偽資料、不正方式購買票券的行為。檢舉人可依查獲案件的類型,獲得最高 100,000 元的獎金。檢舉方式包含書面、言詞或電子郵件等,旨在遏止不法行為,維護藝文市場秩序。
・對象(須符合):檢舉人;檢舉案件經主管機關查獲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檢舉人以真實姓名檢舉並提供足資證明身分之證明文件;檢舉案件判決或行政處分確定後發給獎金;檢舉事項經法院判決確定非屬誣告;未使用偽造或變造證據提出檢舉;未共同從事所檢舉之不法行為;檢舉之不法行為未獲無罪判決或行政處分未經撤銷、廢止(非因檢舉不實所致者除外);檢舉人檢舉本法第十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三項案件,未涉有不法行為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
・對象(符合任一):檢舉加價轉售藝文表演票券之案件(違反本法第十條之一第二項規定);檢舉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之案件(違反本法第十條之一第三項規定)
・檢舉加價轉售藝文表演票券案件獎金:按裁處罰鍰 20 % 核發獎金,最高以 100,000 元為限
・檢舉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案件獎金:核發 100,000 元獎金
・申請:書面、言詞、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
・檢舉案件不符規定或補正未完全者,不予受理;二人以上聯名檢舉之案件,獎金應平均發給,並由全體檢舉人具領;同一案件由二人以上分別檢舉者,獎金應發給最先檢舉者,無法分別先後者平均發給;主管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年齡、住居所及身分等資料應予保密;檢舉人死亡者,由其繼承人依民法相關規定具領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0元

【期間】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70543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