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提供經費補助,支持新北市後備指揮部各區後備軍人輔導中心及市級兵役團體舉辦公益活動。申請對象須為在新北市立案 1 年以上並正常運作的團體。補助金額上限為計畫總經費的 25 %,申請單位需自籌至少 75 %,且同一單位每年以補助 1 次為原則。申請者應於活動 1 個月前提交補助計畫書、聲明書及行程表等文件。
・對象(須符合):新北市後備指揮部各區後備軍人輔導中心;於新北市立案 1 年以上之市級兵役團體;正常運作之市級兵役團體
・補助後備軍人輔導中心與兵役團體之公益活動經費:補助上限為總經費的 25 %,自籌經費不得低於總經費的 75 %,同一申請單位每年以補助 1 次為原則
・申請:申請人於活動 1 個月前檢送補助計畫相關表件
・📍(220242)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4樓
・🕒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30~17:30 (國定假日除外)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詳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法定預算
2026/01/01 ~ 2026/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