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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南投縣政府長期照顧十年計畫-長期照顧機構式服務補助計畫

醫療健康 南投縣

【內容簡介】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提供長期照顧機構式服務補助,針對設籍南投縣、家庭總收入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1.5倍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且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的長者(年滿 65 歲以上,或 55 歲以上原住民),提供每月 22,000 元的全額補助。此計畫旨在減輕符合資格的失能長者及其家庭的經濟負擔,確保他們能獲得必要的機構照顧服務。
・對象(須符合):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 1.5 倍;符合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經本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申請補助之長照需要等級;年滿 65 歲以上(或 55 歲以上原住民)
・對象(符合任一):重度失能者(長照需要等級第 7 級至第 8 級);中度失能者(長照需要等級第 4 級至第 6 級),經評估家庭支持情形,確有進住必要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無扶養義務之人或扶養義務之人無扶養能力;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對其有扶養義務之人有疏忽、虐待、遺棄、妨害自由、身心虐待等情事,致有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之危難;無生活自理能力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之老人;被留置於機構後棄之不理之老人;戶內無親屬之獨居老人;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資格者;年齡達 65 歲以上,原住民達 55 歲以上老人,列為本府通報老人保護性案件,由本府保護性社工人員評估轉介
・長期照顧機構式服務補助:全額補助 22,000 元
・申請:經南投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
・📍540232 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6號
・🕒上午 08:00-12:00;下午 13:30-17:30;彈性上班時間 07:30-08:30;17:00-18:00(週六、日及例假日休息)
・舊案符合 2023/12/31 前列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1.5 倍以下者,仍適用本專案補助;自 2024/01/01 起列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申請「中低收入失能老人機構公費安置費案」補助,將列為新案審理,須符合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且符合補助標準(三)方能為受補助對象

【金額/折扣】

最高22,000元

【期間】

2024/01/01 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ww.ntshb.gov.tw/content/index?Parser=1,7,221,6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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