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訂定「性別平等工作法律扶助辦法」,旨在提供法律諮詢、律師費用及必要生活費用給因雇主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或遭受性騷擾而向法院提出訴訟的受僱者或求職者。地方主管機關可依此辦法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進而提供法律扶助服務。此扶助項目涵蓋法律諮詢、律師代撰書狀費用、勞動調解及訴訟程序相關律師費與必要費用,以及訴訟期間無工作收入者的必要生活費用。
・對象(須符合):受僱者或求職者;因雇主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之規定,或遭受性騷擾;向法院提出法律訴訟
・法律諮詢
・律師代撰民事書狀之費用
・勞動事件調解、民事訴訟、保全、督促及強制執行程序之律師費及其必要費用
・勞動調解及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限受僱者因雇主違反本法規定或遭受性騷擾致終止勞動契約,且於勞動調解或訴訟期間無工作收入者
・申請: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與政府機關所定其他性質相同之扶助或補助,應擇一適用,不得重複申請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