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制定「金門縣土地地籍整理自治條例」,旨在健全地籍、保障合法權益,並處理金門縣在戰地政務終止前所產生的特殊土地問題。此自治條例提供多項土地登記更正、繼承及重劃相關的行政程序,例如針對以非正式名稱登記的土地辦理更名、旅外僑民的土地繼承登記、共同繼承土地的錯誤更正,以及農地重劃區內的土地調整等。其中,依本自治條例辦理的測量或更正登記可免納費用。此外,對於農地重劃區內因測量後面積與原分配面積不符的情況,若面積減少,將發給差額地價補償;若面積增加,則需繳納差額地價。
・對象(須符合):土地位於金門縣;申請人應於申請書敘明理由及法令依據,並切結本申請案無虛偽不實之情事
・對象(符合任一):土地登記名義人以乳名、稱呼、別名、諧音、堂號、店名、建物名稱、村名、學校、寺廟、神明會、非法人團體、管理人名義或其他類似情形登記者;本縣旅外僑民辦理土地繼承登記,且繼承系統表無戶籍資料可供審查者;共同繼承之土地,誤以共同繼承人中一人或數人名義而缺漏他繼承人申請登記者;農地重劃區內,非共有之土地因重劃分配為共有者;參加重劃土地,有遺漏分配者;農地重劃區範圍內之土地於重劃後,未經實施地籍測量即依分配清冊辦理登記者;土地登記簿已登記之地號,而地籍圖未登錄者;誤以死者名義申辦登記者;土地登記簿其登記名義人之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記載不詳者;土地登記簿權利人為自然人而有管理者之登記者
・測量或更正登記:免納費用
・農地重劃區土地面積減少:發給差額地價補償,按清理當年度之公告現值計算
・遺漏分配土地面積不敷分配或實際分配之面積超過應分配之面積:相互補償地價,以申請更正時之當期公告土地現值計算
・申請:依各條文規定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
・📍892 金門縣金寧鄉仁愛新村 3 號
・若發生權利爭執,由金門縣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調處;申請人應通知四至關係人按時會同到場指界並埋設界標;證明人於申請登記時,應具有完全之行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