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提供身心障礙幼兒學前特教補助,旨在減輕身心障礙幼兒家庭的教育負擔。此補助每年分兩學期開放申請,上學期申請期間為 9 月至 10 月,下學期為 3 月至 4 月。符合資格的幼兒家長無需自行辦理,將由幼兒園統一向教育局提出申請,確保補助能順利送達有需要的家庭。
・對象(須符合):身心障礙幼兒;幼兒家長(由幼兒園統一提出申請)
・學前特教補助
・申請:由幼兒園統一為家長提出申請
・📍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
每年 3-4 月及 9-10 月
資料來源:https://www.tyc.edu.tw/News_Content.aspx?n=5180&s=1468511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