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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民間參與方式

財經金融 桃園市

【內容簡介】

・這是一個關於桃園市政府如何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說明頁面。它詳細介紹了依據《促參法》第 8 條規定的多種民間參與方式,包括 BOT(新建-營運-移轉)、BTO(興建-移轉-營運,分有償與無償)、ROT(增建、改建及修建-營運-移轉)、OT(營運-移轉)以及 BOO(興建-擁有-營運)等。這些方式旨在透過民間的資金、創意和管理技術,推動公共建設的發展,提升公共服務品質,同時為民間機構提供參與公共工程的機會。民間機構可透過政府規劃公告或自行規劃提案的方式申請參與。
・對象(須符合):依促參法第8條規定之民間機構;具備投資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或營運公共建設之能力
・申請:民間機構可透過政府規劃公告或自行規劃提案(依促參法第42條及第46條)向主辦機關提出申請
・📍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7樓
・本頁面說明依促參法第8條規定之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方式,詳細申請流程及個別案件資訊請依各案公告為準

資料來源:https://promote.tycg.gov.tw/cp.aspx?n=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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