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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00,000元→112年度傳藝金曲獎獎勵要點與報名須知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3-05-02 已過期

【內容簡介】

・文化部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舉辦「傳藝金曲獎」,旨在活絡國內傳統與藝術音樂及戲曲表演藝術生態,並獎勵相關從業人員及團體。獎項分為音樂類、戲曲表演類及特別獎,涵蓋專輯、個人、年度作品等多個細項。得獎者可獲得獎座及新臺幣 15 萬元至 50 萬元不等的獎金。申請對象為傳統與藝術音樂及戲曲表演藝術相關團體及從業人員,或對其有特殊貢獻者。報名採網路線上填寫並郵寄實體資料,作品須符合特定發行或演出期間及地點等規定。
・對象(須符合):傳統與藝術音樂之相關團體及從業人員;戲曲表演藝術團體及其從業人員;對傳統與藝術音樂及戲曲表演藝術有特殊貢獻或成就之團體或個人;團體須為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或行號;戲曲表演類之最佳青年演員獎、最佳演員獎及最佳偶戲主演獎之入圍、得獎者須為中華民國國民;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或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同意;音樂類作品首次發行時間為 2022/03/01 ~ 2023/02/28 期間;音樂類作品首次發行地區為臺、澎、金、馬;音樂類作品發行形式為實體鐳射唱片(CD)、鐳射影片(DVD)、黑膠唱片(LP)、無損失性壓縮USB,或在音樂數位平臺發行;音樂類參賽專輯作品須取得國際標準錄音/錄影資料代碼ISRC;僅作數位發行者,作品須在我國境內三家以上合法數位銷售平臺上架;戲曲表演類演出時間為 2022/03/01 ~ 2023/02/28 期間;戲曲表演類演出地點為臺、澎、金、馬;戲曲表演類演出形式需為正式公開演出(不含學校畢業製作、企業尾牙邀演或商品發表會等演出);報名「音樂類」除最佳作曲獎、最佳作詞獎、最佳編曲獎外,參賽作品專輯曲目應至少六首或總長度須三十分鐘以上;報名音樂類最佳作曲獎之參賽作品,如屬交響曲或以數首曲子連結成套的樂曲,應以整首交響曲或套曲報名;報名音樂類最佳演奏、演唱獎之報名者,以團體、主(唱)奏或獨(唱)奏者為限;報名「最佳傳統表演藝術影音出版獎」出版品須為具影像及聲音之影片;報名「最佳傳統表演藝術影音出版獎」以數位發行參賽者,須在我國境內一家以上合法數位銷售平臺上架
・對象(符合任一):戲曲表演類之最佳青年演員獎、最佳演員獎及最佳偶戲主演獎,得以個人名義報名參賽;其餘各獎項報名參賽者應為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或行號
・特別獎:獎座一座及獎金 150,000 元
・音樂類專輯獎(最佳傳統音樂專輯獎、最佳藝術音樂專輯獎、最佳跨界音樂專輯獎、最佳傳統表演藝術影音出版獎):入圍作品五名各頒發獎狀一幀;最優得獎者一名頒發獎座一座及獎金 200,000 元
・音樂類個人獎(最佳作曲獎、最佳作詞獎、最佳編曲獎、最佳專輯製作人獎、最佳演奏獎、最佳演唱獎、最佳錄音獎):入圍作品五名各頒發獎狀一幀;最優得獎者一名頒發獎座一座及獎金 150,000 元
・戲曲表演類最佳年度作品獎:入圍作品五名各頒發獎狀一幀;最優得獎者一名頒發獎座一座及獎金 500,000 元
・戲曲表演類最佳編劇獎、最佳音樂設計獎、最佳導演獎:入圍作品五名各頒發獎狀一幀;最優得獎者一名頒發獎座一座及獎金 150,000 元
・戲曲表演類最佳演員獎、最佳偶戲主演獎:入圍者六名各頒發獎狀一幀;得獎者各頒發獎座一座及獎金 150,000 元
・戲曲表演類最佳青年演員獎:入圍者五名各頒發獎狀一幀;最優得獎者頒發獎座一座及獎金 150,000 元
・評審團獎:得主一名頒發獎座一座及獎金 300,000 元
・文化部及其所屬機關(構)所屬人員得獎:僅頒發獎座一座,不頒發獎金
・申請:網路報名(網址為 http://www.gmafta.com/),並將列印之報名表(或推薦表)及作品等資料郵寄至指定地點
・📍11159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音樂館
・- 特別獎推薦提名期間為 2023/04/01 ~ 2023/05/31

【金額/折扣】

最高500,000元

【期間】

2023/03/31 ~ 2023/05/02

資料來源:https://gmafta.ncfta.gov.tw/home/zh-tw/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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