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舉辦「傳藝金曲獎」,旨在活絡國內傳統與藝術音樂及戲曲表演藝術生態,並獎勵相關從業人員及團體。此獎項分為音樂類、戲曲表演類及特別獎,提供獎座、獎狀及最高 500,000 元的獎金。申請對象為傳統與藝術音樂及戲曲表演藝術相關團體及從業人員,或對其有特殊貢獻者。報名採網路線上填寫後,將列印的報名表及參賽作品郵寄至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音樂館。作品的首次發行或演出時間需在 2022/03/01 至 2023/02/28 期間,且發行或演出地點限於臺、澎、金、馬地區。
・對象(須符合):傳統與藝術音樂之相關團體及從業人員,或戲曲表演藝術團體及其從業人員,或對傳統與藝術音樂及戲曲表演藝術有特殊貢獻或成就之團體或個人;參賽作品首次發行或演出地區為臺、澎、金、馬;參賽作品首次發行或演出時間為 2022/03/01 ~ 2023/02/28 期間;報名者應為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或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同意;報名者應同意授權本中心及本中心授權之人,自傳藝金曲獎頒獎典禮之日起,得無償將入圍、得獎作品及其報名表所載內容之著作財產權為不限方式、時間、次數及地域之非營利使用;音樂類參賽專輯作品須取得國際標準錄音/錄影資料代碼ISRC;音樂類數位發行作品須在我國境內三家以上合法數位銷售平臺上架;戲曲表演類參賽作品繳交規格須為當年度完整演出影片,演出形式需為正式公開演出;戲曲表演類最佳青年演員獎、最佳演員獎及最佳偶戲主演獎之入圍、得獎者須為中華民國國民;戲曲表演類最佳青年演員獎參賽者年齡在 35 歲(含)以下
・對象(符合任一):報名戲曲表演類之最佳青年演員獎、最佳演員獎及最佳偶戲主演獎者,得以個人名義報名參賽;報名其他各獎項者,應為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或行號
・特別獎:獎座 1 座及獎金 150,000 元
・音樂類專輯獎(最佳傳統音樂專輯獎、最佳藝術音樂專輯獎、最佳跨界音樂專輯獎、最佳傳統表演藝術影音出版獎):入圍作品 5 名各頒獎狀 1 幀;最優得獎者 1 名頒獎座 1 座及獎金 200,000 元
・音樂類個人獎(最佳作曲獎、最佳作詞獎、最佳編曲獎、最佳專輯製作人獎、最佳演奏獎、最佳演唱獎、最佳錄音獎):入圍作品 5 名各頒獎狀 1 幀;最優得獎者 1 名頒獎座 1 座及獎金 150,000 元
・戲曲表演類最佳年度作品獎:入圍作品 5 名各頒獎狀 1 幀;最優得獎者 1 名頒獎座 1 座及獎金 500,000 元
・戲曲表演類最佳編劇獎、最佳音樂設計獎、最佳導演獎:入圍作品 5 名各頒獎狀 1 幀;最優得獎者 1 名頒獎座 1 座及獎金 150,000 元
・戲曲表演類最佳演員獎、最佳偶戲主演獎:入圍者 6 名各頒獎狀 1 幀;得獎者不限 1 人,各頒獎座 1 座及獎金 150,000 元
・戲曲表演類最佳青年演員獎:入圍者 5 名各頒獎狀 1 幀;最優得獎者頒獎座 1 座及獎金 150,000 元
・評審團獎:得主 1 名頒獎座 1 座及獎金 300,000 元
・文化部及其所屬機關(構)所屬人員得獎:僅頒發傳藝金曲獎獎座 1 座,不頒發獎金
・申請:網路報名(網址為 http://www.gmafta.com/),列印報名表(或推薦表)並加蓋報名單位及負責人印章(個人報名者本人簽名或加蓋本人印章),連同作品掛號郵寄至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音樂館
・📍11159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音樂館
・入圍或得獎作品為 2 人以上共同創作者,各頒發入圍獎狀 1 幀或獎座 1 座,並得自行決定獎金分配;入圍或得獎作品為團體創作者,頒發該團體入圍獎狀 1 幀或獎座 1 座;入圍及得獎者拒領獎狀或獎座,視同棄權,本中心應不頒發獎狀、獎座及獎金,得獎名單亦不遞補;共同得獎者之一拒領者,亦同。
最高500,000元
2023/03/31 ~ 2023/05/02
資料來源:https://gmafta.ncfta.gov.tw/home/zh-tw/3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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