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為鼓勵優秀本國學生就讀其學士、碩士及博士班,設有獎助學金計畫。學士班學生依入學管道成績或國際競賽表現,可獲 30,000 至 400,000 元獎學金,低收入戶學生亦有專案補助。碩士班學生依大學部畢業成績或入學考試排名,可獲 40,000 至 180,000 元獎學金。博士班學生則依其研究潛力及入學管道,可領取每學期 180,000 元至 240,000 元的獎助金,最長可核給至第八學期。各學制獎助學金的申請與核發由教務處、學生事務處或研究發展處負責,學生需為全職就讀並維持學業成績,部分獎項不得重複領取。
・對象(須符合):本國學生;就讀國立中山大學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班制之全職學生
・對象(符合任一):學士學位生:經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含南星計畫)、特殊選才與運動績優管道錄取本校,且入學當年度學科能力測驗錄取學系所採計學科之任三科級分達到滿級分者;學士學位生:經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含南星計畫)、特殊選才與運動績優管道錄取本校,且入學當年度學科能力測驗錄取學系所採計學科之任二科級分達到滿級分者;學士學位生:經申請入學錄取名次為每系榜示正取生前 10 %以內者(正取生未滿 4 人者以 1 人計,其餘四捨五入);其中音樂系以各組正取生分別計算;學士學位生:經特殊選才管道錄取本校成績優異,經各學系推薦者(每系最多推薦 1 名為原則);學士學位生:參加國際奧林匹亞競賽或其他相當國際科學競賽三等獎以上;學士學位生:符合低收入戶條件學生(依本校西灣圓夢獎助學金實施要點規範申請);碩士學位生:全職優秀碩士班一年級本國新生;碩士學位生:依國立中山大學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或國立中山大學學士班學生七學年學碩博育才實施辦法入學之碩士班研究生,其大學部畢業成績於全班排名前 20 %以內者;碩士學位生:依國立中山大學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或國立中山大學學士班學生七學年學碩博育才實施辦法入學之碩士班研究生;碩士學位生:由本校大學部進入碩士班就讀,且其大學部畢業成績於全班排名前 20 %以內者;碩士學位生:由本校大學部進入碩士班就讀,且其大學部畢業成績於全班排名前 20 %至 40 %者;碩士學位生:碩士班甄試入學正取前 30 %者;碩士學位生:碩士班考試入學正取前 10 %者;碩士學位生:就讀本校配合國家重要產業政策與學校發展方向之碩士班別(名額、金額與發放方式應另以專案簽核申請);博士學位生:全職且具有研究潛力之博士生;博士學位生:經博士班甄試、考試、申請進入本校各系(所、學位學程)就讀,成績優良且具有研究潛力之全職博士生(含由本校碩士班直升或應屆畢業進入博士班就讀者,若經系所或指導教授推薦申請);博士學位生:獲國科會補助培育之優秀博士生(原 112 學年度含前入學學生);博士學位生:獲國科會補助之博士生(含國科會核配及甄選名額,自 113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博士學位生:獲教育部補助培育之優秀博士生(自 113 學年度起入學之一至三年級本國全職博士生)
・學士學位生獎學金(學科能力測驗任三科滿級分者):400,000 元,二年內分四次於每學期發 100,000 元
・學士學位生獎學金(學科能力測驗任二科滿級分者):50,000 元,於入學後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學士學位生獎學金(申請入學錄取名次為每系榜示正取生前 10 %以內者):30,000 元,於入學後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學士學位生獎學金(經特殊選才管道錄取成績優異經學系推薦者):30,000 元,於入學後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學士學位生獎學金(國際奧林匹亞競賽或其他相當國際科學競賽三等獎以上):400,000 元,二年內分四次於每學期發 100,000 元
・學士學位生獎學金(低收入戶學生):依本校西灣圓夢獎助學金實施要點規範申請獎助學金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依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或七學年學碩博育才實施辦法入學,大學部畢業成績全班排名前 20 %以內者):每名 18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依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或七學年學碩博育才實施辦法入學,大學部畢業成績全班排名前 20 %至 40 %者):每名 16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依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或七學年學碩博育才實施辦法入學之碩士班研究生):每名 12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由本校大學部進入碩士班就讀,大學部畢業成績全班排名前 20 %以內者):每名 12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由本校大學部進入碩士班就讀,大學部畢業成績全班排名前 20 %至 40 %者):每名 6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碩士班甄試入學正取前 30 %者):每名 6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碩士班考試入學正取前 10 %者):每名 4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就讀本校配合國家重要產業政策與學校發展方向之碩士班別):名額、金額與發放方式應另以專案簽核申請
・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本校菁英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108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每生每學期 180,000 元,核給期限至第六學期止(符合特定條件可延長至第八學期)
・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原 112 學年度含前入學學生):每學期 240,000 元,核給期限至第八學期止
・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自 113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每學期 240,000 元,核給期限至第六學期止(符合特定條件可延長至第八學期)
・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自 113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每學期 200,000 元
・申請:學士學位生:大學部一年級本國新生完成註冊後,教務處註冊課務組依本要點規定,主動提供符合條件名單予學生事務處,待學生完成註冊後,由學生事務處辦理核撥作業。碩士學位生:各系所應於當年度 11 月 20 日前將推薦名單送研究發展處彙整,俾便辦理獎學金發放事宜。博士學位生:實際名額由系所提出申請後,經教務處召開審查委員會審查核定之。由本校碩士班直升或應屆畢業進入博士班就讀者,若經系所或指導教授推薦申請,應納入所屬院系所優先排序名單。
・學士學位生獎學金:獎助期間若上一學期學業成績未達全班前 30 %者或於學期中休學者,取消當學期得獎資格。碩士學位生獎學金:入學後第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須達 3.5(含)以上或通過,並經指導教授推薦者,始具續領資格。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若於本獎助金核給期限內獲「國科會補助博士生赴外國研究(千里馬計畫等)」補助出國者,得延長核給期限至第八學期止。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自 112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若於入學後第一至六學期期間,以第一作者且以本校名稱為第一單位發表論文獲刊登於 SCIE、SSCI、AHCI 等期刊,且論文 JCR 資料庫分類領域之 Journal Impact Factor (JIF) 獲 JCI 排名為該學門領域前 25 %,得延長核給期限至第八學期止。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自 113 學年度起獲國科會補助之博士生):若於入學後第六學期前,申請通過「國科會補助博士生赴外國研究(千里馬計畫等)」,得延長核給期限至第八學期止。
最高4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regs.nsysu.edu.tw/rule/rul_vie?rul=20210521144628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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