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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消防署全國災害防救志工菁英甄選表揚

綜合津貼 全台

【內容簡介】

・內政部消防署舉辦全國災害防救志工菁英甄選表揚活動,旨在活化災害防救團體並激勵志工服務士氣。自 2017 年起,此活動表揚對災害防救有卓越貢獻的志工。申請者須為已登錄的災害防救團體成員,持有救災識別證,並連續服務滿 5 年以上,且在災害搶救、宣導推展或團隊形象提升方面有優異表現。此外,若在搶救重大災害、排除公共危害、熱心公益或救災技能研發上有特殊貢獻者,亦可獲推薦。當選者將獲頒獎座及彩帶,並擇期公開表揚。
・對象(須符合):所屬災害防救團體須登錄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在案;個人領有救災識別證;連續在該團體服務滿 5 年以上;勤勉盡職、不畏艱難,對執行災害搶救有優越成效;致力宣導、積極參與,對推展災害防救有顯著功效;恪遵職守、堅守崗位,對提升團隊形象有具體事實
・對象(符合任一):搶救重大災害,冒險犯難,圓滿達成任務,著有績效(發生時間限最近 5 年內);發現公共危害,及時排除或處置得宜,著有績效(發生時間限最近 5 年內);熱心公益,濟難救急,對社會具正面影響,有具體事實(發生時間限最近 5 年內);對救災技能、災害防救器材,有重大發明、著作或研究發展,有具體績效(發生時間限最近 5 年內)
・獎座:1 座
・彩帶:1 幅
・公開頒獎表揚
・申請:由所屬災害防救團體向直轄市、縣(市)消防局報名推薦
・各直轄市、縣(市)消防局轄屬災害防救團體數達 10 隊以上得遴薦 2 人,未滿 10 隊得遴薦 1 人,但有特殊功績事件者,得增加 1 人;另轄屬災害防救團體現有人數每滿 300 人得再增加 1 人

資料來源: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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