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為因應國際經濟情勢變化,推出一系列支持勞工安定就業措施,旨在協助受影響的勞工及事業單位。這項計畫涵蓋多項補助與津貼,包括提供事業單位員工訓練費用補助,鼓勵企業提升員工技能;同時也為減班休息的勞工提供訓練津貼及薪資差額補貼,確保其基本生活與再訓練機會。此外,計畫也針對青年失業或初次尋職者提供訓練獎勵金與尋職津貼,並鼓勵雇主僱用失業勞工,提供工作崗位訓練費及僱用獎助。對於微型創業貸款者,亦有提供利息補貼等協助,以全面穩定勞工就業並促進經濟發展。
・對象(符合任一):受國際情勢影響導致停工或減產之事業單位;減班休息之勞工;年滿 15 歲至 29 歲之失業或待業青年;年滿 15 歲至 29 歲之初次尋職青年,且未在學、未受僱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連續達 60 日者;失業勞工;符合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第 1 項所定人員;逾 65 歲之高齡者;微型創業貸款者
・事業單位員工訓練計畫補助:個別事業單位最高補助 950,000 元
・事業單位員工訓練計畫補助:聯合訓練計畫(2 家以上)最高補助 1,900,000 元
・事業單位員工訓練計畫補助:產業推升型訓練計畫最高補助 2,000,000 元
・減班休息勞工訓練津貼:依參訓時數及當年度每小時最低工資發給
・減班休息勞工薪資差額補貼:依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規定申請薪資補貼者,加給薪資差額 20 %,並採無條件進位至百位數後合併發給
・事業單位僱用減班休息勞工訓練費用補助:需維持整體勞工僱用規模 90 %以上,且每月發給勞工工資不低於最低工資
・青年政策性產業訓練課程獎勵金:每月最高 10,000 元,申請參訓以 1 次為限
・雇主僱用失業勞工工作崗位訓練費:每人每月最高 12,000 元,最長發給 3 個月,每雇主每年最高 1,800,000 元
・雇主僱用失業勞工僱用獎助:每人每月 6,000 元,最長發給 6 個月(按月計酬全時僱用者)
・雇主僱用失業勞工職務再設計費用:每人每年最高 100,000 元(改善職場工作環境者)
・初次尋職青年尋職津貼及就業獎勵:合併最高發給 48,000 元
・失業勞工民間團體上工津貼:依每小時最低工資按月發給,每月不超過月最低工資金額
・失業勞工/高齡者政府機關上工津貼:每月最高 80 小時,依每小時最低工資按月發給
・微型企業貸款利息補貼:提供暫緩繳付貸款本息及展延貸款還款期限等相關協助措施
・申請:依各項措施規定向勞動部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或向雲林縣政府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通報減班休息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 515 號 3 樓
・申請文件不符規定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最高2,0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labor.yunlin.gov.tw/cl.aspx?n=3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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