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為保障設籍於臺中市的身心障礙者口腔健康,特別推出裝置假牙補助計畫。這項計畫旨在減輕符合資格的身心障礙者經濟負擔,提供活動假牙及部分牙科自費項目的補助。申請對象為未滿 65 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經醫師評估需裝置活動假牙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的市民。低收入戶最高可獲 40,000 元補助,中低收入戶及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最高可獲 20,000 元補助。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至特約醫療院所提出申請,由院所協助送件審核。
・對象(須符合):設籍於臺中市;未滿 65 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活動假牙
・對象(符合任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低收入戶:裝置假牙及牙科自費項目,實報實銷申請總金額上限 40,000 元
・中低收入戶、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裝置假牙及牙科自費項目,實報實銷申請總金額上限 20,000 元
・空間維持器:4,000 元
・防蛀封劑:500 元
・全口塗氟:800 元
・不銹鋼牙套:2,000 元
・全顎缺牙活動義齒(上、下兩顎):40,000 元
・全顎缺牙活動義齒(單顎):20,000 元
・臨時活動假牙:6,000 元
・部分缺牙金屬床活動義齒(橫跨中線兩側含四顆或以下樹脂假牙):12,000 元(逾 4 顆每增加 1 顆假牙增加 1,000 元,總價以 20,000 元為上限)
・部分缺牙金屬床活動義齒(單側不橫跨中線,3 顆以下樹脂假牙):6,000 元(每增加 1 顆假牙增加 1,000 元,總價以 10,000 元為上限)
・申請:申請人檢具應備文件至本局「特約醫療院所」提出申請,由特約醫療院所將所有申請相關表件於受理期限內送至本局審核
・本計畫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申請補助;特約醫療院所不得以任何名目加收假牙製作費用差額;本計畫之經費以本市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為準,倘議會未通過或通過之預算金額較原訂金額低,將停止本計畫或調降為議會審通過之金額
最高40,000元
即日起至 2026/10/31
資料來源: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461732/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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