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協助設籍並實際居住於臺中市的身心障礙者減輕租屋負擔。申請對象須本人、配偶及同戶籍直系血親均無自有住宅,且未租賃三親等以內親屬的房屋。補助金額依戶內人數而定,戶內三人以上每月最高補助 4,000 元,戶內二人以下每月最高補助 3,000 元。申請人需備妥身分證、租賃契約、郵局存簿影本等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身心障礙者設籍且租賃並實際居住臺中市;本人、配偶及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未租賃三親等以內親屬之房屋;家庭總收入平均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1.5 倍
・戶內三人以上者:每月最高補助 4,000 元
・戶內二人以下者:每月最高補助 3,000 元
・申請補助金額低於規定上限者,覈實補助
・申請: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租屋保證金、公共管理費等相關費用,不予補助;戶內人數計算包括申請人、配偶及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如配偶並未同戶籍時,補貼人數不予列計;申請人如於核准補助後,將租屋轉租、退租或遷移戶籍地,需主動告知區公所並返還溢領之款項
最高4,000元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461738/post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