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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入國小鑑定及安置工作

教育文化 臺中市 期限 2026-06-12 已過期

【內容簡介】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為維護學前教育階段特殊需求幼兒的受教權益,辦理 115 學年度入國小鑑定及安置工作。此計畫旨在協助疑似特殊需求幼兒確認其特殊教育資格,並依據評估結果提供適性安置服務,如普通班特教服務、資源班、集中式特教班或在家教育等。申請對象為符合入學年齡的特殊教育學生,包括 114 學年度暫緩入學個案及 115 學年度屆齡入學個案。家長或幼兒園需提交評估報名表、戶籍資料及相關醫療證明文件進行申請,經鑑定評估後核定特殊教育資格及安置方式。
・對象(符合任一):出生日期介於 2018/09/02 ~ 2019/09/01,且為 114 學年度通過暫緩入學申請之特殊教育學生;出生日期介於 2019/09/02 ~ 2020/09/01,且為 115 學年度屆齡入學之特殊教育學生
・特殊教育資格鑑定:協助疑似特殊需求幼兒確認其特殊教育資格
・適性安置服務:依幼兒需求提供普通班特教服務、資源班、視障資源班、不分類巡迴輔導班、集中式特教班、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班、特殊類型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學校或特教方案等
・個別化教育計畫:針對確認身心障礙幼兒擬定,提供必要之教學調整及申請各項特教相關服務
・申請:- 已就讀幼兒園之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由幼兒園彙整家長意願,併同報名表及戶籍資料,逕寄/送/掃描至指定地點
・📍臺中市東區樂業路 60 號(樂業國小)
・- 醫療佐證資料有效期限:身心障礙證明以「重新鑑定日期」為準;診斷證明以「開立日」起一年內;聽力圖、視力檢查報告或心理衡鑑報告以「評估日期」起一年內;聯合評估中心綜合報告書以「預定追蹤日期」為準

【期間】

2025/09/12 ~ 2026/06/12

資料來源:https://www.tc.edu.tw/page/1aba07fa-4f02-4821-9eec-d80b0febff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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