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5年度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補助低收入戶孤苦無依老人收容照顧補助

醫療健康 臺中市

【內容簡介】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提供「低收入戶孤苦無依老人收容照顧補助」,旨在協助設籍臺中市、年滿 65 歲以上且符合低收入戶資格的失依或失能老人,獲得妥善的機構照顧服務。此補助涵蓋機構收容照顧費、照護費及管路費,並依個案需求提供不同額度的補助。申請人需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社會局評估符合失能條件,並安置於簽約的合格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顧機構或護理之家。申請者應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對象(須符合):設籍臺中市;年滿 65 歲(含)以上;符合低收入戶資格;安置於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簽約且經評鑑為甲等(合格)以上之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顧機構或護理之家;未聘僱看護;未接受其他機構收容安置;未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照顧費用、生活補助或津貼
・對象(符合任一):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評估未達中度失能(即未達失能等級 4 級)之孤苦無依者,得依其意願由區公所轉介本市市立仁愛之家或安置本局簽約之公私立安養護機構;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社工員訪視評估確有安置需求,且未達中度失能並無扶養義務之人或扶養義務之人無扶養能力者;經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核定安置於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且無扶養義務之人或扶養義務之人無扶養能力,並經本局社工員訪視評估確有專案增加管路費及照護費補助需求者;無扶養義務之人或扶養義務之人無扶養能力,經本局及附屬機關社工評估有安置需求且安置於衛生福利部所屬老人福利機構者
・安置於衛生福利部所屬老人福利機構者之收容照顧補助:補助金額依衛生福利部所屬老人福利機構辦理收容業務實施要點第 6 點規定,按本市財力分級依比率負擔
・收容照顧補助:每人每月最高 21,000 元
・照護費補助:每人每月最高 10,000 元
・管路費補助:每人每月最高 6,000 元
・喪葬補助:最高 30,000 元(限符合本計畫且安置於衛生福利部所屬老人福利機構者,如往生無親屬協助,得經由機構代為處理喪葬事宜及申請)
・申請: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原領取之補助或津貼優於本補助標準者,依擇優領取原則,不予核定本項補助

【金額/折扣】

最高3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461566/post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