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發布此函釋,針對面積超過1,000平方公尺之原有合法護理之家機構、私立小型老人福利機構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在設置自動撒水設備時,若考量緊急電源施工及結構安全確有困難,可彈性排除緊急電源之設置。但機構需強化防火管理對策,並於各樓層明顯處張貼標示,說明停電時設備可能無法發揮自動滅火效果。此函釋為衛生福利部相關公共安全設施設備補助計畫提供法規上的彈性與指引。
・對象(須符合):原有合法護理之家機構、私立小型老人福利機構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機構面積超過 1,000 平方公尺;設置自動撒水設備;考量設置緊急電源施工及結構安全確有困難;應比照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標示,於設置該自動滅火設備各樓層明顯易見處張貼「○○自動滅火設備標示」;標示應明載「本○○自動滅火設備」於停電時,恐無法發揮自動滅火效果,應強化防火管理對策等文字
・自動撒水設備:得排除緊急電源之設置,惟應強化防火管理對策並張貼標示
・📍23143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消防署)
・本函釋為內政部針對原有合法場所設置緊急電源施工及結構安全確有困難者,提供自動撒水設備緊急電源設置之彈性規範,以利機構改善公共安全設施設備。
資料來源: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1718997/post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