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體育場提供體操及武術館的免費場地使用,主要對象為宜蘭縣政府辦理的活動,或體操、武術委員會為協助縣府培訓選手的訓練活動。符合資格的機關、學校、團體、公司或法人可申請免費使用場地,但仍需繳交保證金。一般申請者若非上述特定活動,則需依規定支付場地、空調及水電等費用。申請人應於使用前 10 日檢附申請書及活動計畫表向體育場提出申請。
・對象(符合任一):舉辦之活動為宜蘭縣政府辦理;舉辦之活動為體操或武術委員會為協助宜蘭縣政府培訓選手之訓練活動
・場地使用費:免費(原每時段 3,500 元)
・空調使用費:免費(原每時段 3,500 元)
・水電費:免費(原每時段 1,000 元)
・保證金:10,000 元(仍須繳交)
・申請:應於使用前 10 日向宜蘭縣立體育場申請
・📍265011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666號
・🕒每日 07:00 ~ 12:00、13:00 ~ 18:00、18:00 ~ 22:00
・申請人應於接到核准通知後 7 日內繳清保證金;逾期視為放棄申請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gym.e-land.gov.tw/cp.aspx?n=6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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