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技術司推出「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國際創新研發合作補助計畫」,鼓勵國內企業與國際夥伴共同開發創新產品、服務或產業技術,以提升我國產業價值與國際競爭力。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且符合資格的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須非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為正值。補助項目涵蓋創新或研究發展所需的人事費、設備使用費、消耗性器材與原材料費、差旅費、無形資產引進及委託研究或驗證費等,最高可補助臺方計畫總經費的 50 %。針對與 AI 技術研發合作或參與國際標準制定的提案,還可額外獲得最高 20 %的加碼補助。申請方式採隨到隨審或依各推動項目公告期間提交申請,經資格初審、技術與財務審查後核定。
・對象(須符合):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分公司不符申請資格);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公司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以申請時最近一年度會計師財務簽證之查核報告書為準;若無,以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之資產負債表為準。公司於計畫申請當年度始登記成立者或成立未滿一年尚未有整年度財務報告者,得以公司設立登記資本額查核報告書,及最近一期會計師期中查核/核閱報告或申請前一個月之自編財務報表代替。如公司淨值原為負數,但於計畫申請前辦理增資,期中財務報表轉為正值,或是最近一期會計師期中查核/核閱報告已轉為正數,視同符合申請規定。);所申請之標的僅適用公司新進行開發之研發計畫,非已開發或生產之技術或產品
・補助比例:最高不超過臺方計畫總經費之 50 %
・我方計畫提案經費規模:限制於兩國該項合作研發計畫總經費之 30 % 至 70 % 間
・補助科目:創新或研究發展人事費、創新或研究發展設備使用費、消耗性器材與原材料費、創新或研究發展設備維護費、國內、外差旅費、無形資產之引進、委託研究或驗證費
・加碼補助:提案主題與 AI 技術研發合作或參與標準制定具一定程度相關者,於核定補助款加碼(上限為 20 %),惟加碼後之補助經費不得超過核定計畫總經費之 50 %
・申請:採掛號郵寄或親送至經濟部產業技術司 A+企業創新專案辦公室
・📍100409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 2 段 51 號 7 樓
・- 各推動項目有不同的申請期間,請參考計畫網站公告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service.moea.gov.tw/EE514/tw/aiip/191.html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