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技術司為鼓勵台灣企業與捷克廠商進行創新研發合作,推出「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項下的「臺捷創新研發合作推動工作項目」補助計畫。此計畫旨在支持無人機、智慧製造、綠能科技、生技醫藥及半導體等重點領域的研發。申請對象為台灣企業,可單一或多家聯合申請,需與捷克廠商簽署共同提案書及聯盟協議書。我方提案經費規模限制於兩國合作研發計畫總經費的 30% 至 70% 間。申請案將經臺捷雙方獨立審查,通過後核定補助款金額及比例,計畫期程上限為 3 年。
・對象(須符合):台灣企業;須與捷克廠商合作;須簽署臺捷共同提案書;須提交相關證明文件;我方計畫提案經費規模限制於兩國該項合作研發計畫總經費之 30% 至 70% 間(依計畫需要合理編列)
・創新研發合作補助:我方計畫提案經費規模限制於兩國該項合作研發計畫總經費之 30% 至 70% 間,計畫期程上限為 3 年
・申請:請洽經濟部產業技術司「創新研發國際合作策略推動計畫」執行單位工研院產業科技國際策略發展所陳先生
・合作國家之廠商資格企業規模不限,可單一或多家聯合申請;捷方公告網站以後續本網站公告為準
2025/05/08 ~ 2025/07/09
資料來源:https://service.moea.gov.tw/EE514/tw/aiip/186-62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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