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照顧基金會為全面推廣與提升全國安寧療護之醫療、教學及服務品質,特與醫療院所及長期照顧機構合作,推動合約機構制度。通過審查並簽訂合作契約的機構,可獲得安寧相關課程訓練、宣導推廣活動、弱勢關懷補助及輔助工具補助等多項支持。此辦法旨在協助更多需要安寧療護的病人獲得適當照護與關懷。
・對象(須符合):提供安寧療護服務之醫療院所;經安寧照顧基金會審查通過並完成安寧療護合作契約書之簽訂者;長期照顧機構及指定機構(由安寧照顧基金會評估安寧療護服務具體成效後,以邀請方式完成安寧療護合作契約書之簽訂者)
・安寧相關課程及訓練活動
・安寧療護相關宣導推廣活動
・安寧療護弱勢補助
・安寧療護輔助工具補助
・其他有關安寧療護合作事項
・申請:填寫申請表一份,並檢附安寧相關服務證明一份(長照機構及指定機構免提供),以正式公文來函申請
・📍(251404)新北市淡水區民生路45號
・合約期為三年一期;契約期滿者,經安寧照顧基金會確認持續提供安寧療護得予續約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ww.hospice.org.tw/content/2663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