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訂定戶政規費免收標準,針對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及戶籍謄本等戶政規費提供免收優惠。當民眾因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重複或錯誤經重新配賦或更正,或因政府機關辦理行政區域調整、門牌整編、縣市改制等原因需換領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時,可免繳相關規費。此措施旨在減輕民眾因非個人因素所產生之行政費用負擔,民眾可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辦理。
・對象(須符合):申請戶籍謄本、換領國民身分證或換領戶口名簿者
・對象(符合任一):因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重複或錯誤,經重新配賦或更正;因政府機關辦理行政區域調整、門牌整編或縣(市)改制作業
・戶籍謄本規費:免收(原每張 15 元)
・國民身分證換領規費:免收(原每張 50 元)
・戶口名簿換領規費:免收(原每份 30 元)
・申請:向戶政事務所申請
・本標準依戶籍法第六十九條及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
免費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ww.ntpc.gov.tw/ch/home.jsp?id=f8985f0012d2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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