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為推動社區家事商談及未成年子女照顧服務,開放符合資格的民間團體申請補助。此方案旨在協助育有未成年子女,且父母因離婚、分居等情事對子女監護、探視或扶養費用有爭議的家庭。補助項目包含家事商談、心理諮商、子女會面交往、諮詢輔導及親職教育課程等服務。申請團體需在 2026/05/22 前提出申請,經書面審查。本案預估總預算為 480,000 元,用於 2027 年度服務。
・對象(須符合):本縣符合資格之民間團體;符合社區家事商談及未成年子女照顧計畫服務方案肆、三(一)各目資格者
・對象(符合任一):財團法人私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不含托嬰中心、早療機構);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立案之社會團體,其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財團法人其捐助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者;其他經主辦單位規劃承辦之機構、團體或社會工作師公會
・全案預算金額預估:480,000 元
・商談或心理諮商費(個別):每小時 2,000 元,每案每年最高補助 30 小時
・商談或心理諮商費(共同/聯合):個案 2 人以上,每小時 2,400 元,每案每年最高補助 30 小時
・心理諮商費:申請者應具備心理師證書
・服務人員車馬費:個案缺席、請假者,服務人員已到現場者,每人最高 400 元
・子女會面交往服務費(會面前評估會談及結案會談):每小時 2,000 元
・子女會面交往服務費(會面交往執行):主執行人員每場次 1,800 元,副執行人員每場次 1,200 元
・子女會面交往服務費(通譯費):每日 500 元
・個案服務費:僅限團體帶領費、協同帶領費及訪視交通費
・諮詢輔導費(電話諮詢):每次 160 元
・諮詢輔導費(面談諮詢):每小時 600 元
・訓練及活動費、學員交通費、學員住宿費:學員交通費實報實銷(不含購票手續費及計程車資),學員住宿費每人每日最高 2,000 元
・臨時酬勞費:每月補助款不得超過法定基本工資,每年最高補助 60,000 元
・專案計畫管理費
・創新及特殊需求服務工作方案:每案最高補助 150,000 元
・申請:向金門縣政府社會處提出申請
・📍893014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3號
・審查方式為書面審查
最高480,000元
2026/05/15 ~ 2026/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