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推動「社區家事商談及未成年子女照顧計畫服務方案」,旨在協助有意離婚、離婚中、已離婚或分居的父母,妥善處理親密關係離合與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爭議。本方案提供家事商談、心理諮商或治療、陪同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諮詢輔導及親職教育課程等多項專業服務,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原則,引導父母合作共親職教養子女,維護兒少權益。服務由地方政府社會局處主辦,並與民間團體合作提供。
・對象(須符合):育有未成年子女;父母因有意離婚、離婚中、已離婚或分居等情事;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探視或扶養費用等事項有爭議之家庭
・對象(符合任一):經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連結或轉介;經社會局(處)所屬相關單位、網絡單位(如教育、司法等)、民間團體轉介,或家長主動求助;與未成年子女生活、教養、居住、探視等安排有密切關係之主要照顧者
・家事商談:由社會工作人員或具有心理、家事調解背景之專業人員,運用面談、電話、網路、通訊軟體等方式,進行個別或共同商談
・心理諮商或治療:由專業心理師以個別或家族治療等方式,協助父母或未成年子女降低父母離異議題對子女造成之傷害及影響
・陪同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由社會工作人員或具有心理、家事調解背景之專業人員協助安排並陪同親子會面
・諮詢輔導:運用面談、電話、網路、通訊軟體等方式,提供離異父母有關離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相關問題諮詢
・親職教育課程(團體):透過課程(團體)引導離異父母聚焦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學習合作及共擔親職責任
・其他:依民眾需求提供離異家庭相關服務(如未成年子女團體、親子團體、固定時段駐點諮詢等)
・申請:可經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社會局(處)所屬相關單位、教育或司法單位、民間團體轉介,或家長主動向服務單位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