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為推廣田園城市政策,鼓勵臺北市的里辦公處、社區發展協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及相關非營利法人或團體,在社區公共空間建置可食地景,以改造社區美感、凝聚共識並提升永續環境。本計畫提供新建、進階、簡易維護園圃及資材課程等補助,最高可達 40 萬元。申請單位需先線上填寫意向書,經主辦單位及輔導單位現場勘查後,於指定期限內提交計畫書,經審查通過後即可獲得補助。此計畫旨在增加都市可耕作面積及社區交流空間,促進食農教育與生態環境發展。
・對象(須符合):為臺北市里辦公處(由各區公所提案)、本市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立案之景觀、園藝、農業推廣、社區營造、社會福利、園藝療育、生態推廣等相關非營利法人或團體;申請人為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使用人應取得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公寓大廈得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及設置於屋頂者頂層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未依法成立管委會者,應推派其中區分所有權人一人提出申請,並依民法共有物相關規定取得共有人同意書;使用臺北市各公寓大廈屋頂、社區平面共有空間、本市公有建物屋頂、市有閒置空地,並獲得社區管理委員會、公有建物或土地管理機關、私人建物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該基地做為社區園圃使用,且提供開放公共認養使用至少 2 年;園圃基地以地面或屋頂(露臺)之平台為主;申請單位所屬之相關成員、志工或園圃認養者應於申請本局補助經費時,同步提供相關成員、志工或園圃認養者之上課時數證明;依據申請之補助金額,每 6 萬元應指派至少 1 名相關成員、志工或園圃認養者,每 12 萬元至少 2 名 (以此類推),惟 36 萬元以上應指派至少 8 名,參與本局臺北市社區園圃推廣中心所開設之基礎或進階課程,每位成員、志工或園圃認養者應完成至少 6 小時之基礎或進階課程
・新建園圃組補助:申請金額 20 萬元以上且 40 萬元以下,最高補助金額以可食植栽種植面積計算 4,000 元/平方公尺
・進階園圃組補助:於既有基地辦理園圃新增設施,申請金額 20 萬元以下,最高補助金額以可食植栽種植面積計算 2,400 元/平方公尺
・簡易維護組補助:於既有基地辦理園圃維護或修繕項目,申請金額 10 萬元以下
・資材課程組補助:於既有基地辦理添購園圃資材或辦理課程,申請金額限額 10 萬元以下
・社區自辦特色園圃課程補助:申請上限 12,500 元,每小時課程預算不得超過 2,500 元(含教學人員費用每小時不得超過 2,000 元、雜支費用每小時不得超過 500 元)
・既有社區園圃維運達 5 年以上,可申請新建或進階組更新設施
・新建置之社區園圃補助上限為 40 萬元
・既有社區園圃第一次補助進階擴充上限為 20 萬元
・既有社區園圃第二次補助簡易維護上限為 10 萬元
・既有社區園圃第三次以上補助資材或課程上限為 3 萬元
・園圃項目補助範圍:包含植栽槽箱及周邊造景、栽培介質、肥料、園藝工具支架及配件、種子植栽、堆肥箱、雨水蒐集設備、告示牌及工具箱等
・非補助範圍:水電費、餐費、交通費、通聯費、防水工程、後續維護費用及非屬經費概算表內經核定項目者
・單項採購金額限制:每一項目單價不得超過 9,999 元
・肥料補助比例限制:新建組不得超過補助總經費 15 %,進階及簡易維護組不得超過補助總經費 25 %,資材課程組不在此限
・不補助以電力為主之相關資材或工具
・申請:提案意願線上申請:https://forms.gle/6xsy4132jNmF6Q9E7;提案申請文件郵寄或親送至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北區5樓);相關電子檔資料請寄至:[email protected] 及 [email protected],或繳交光碟 1 份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北區5樓(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本補助同一基地每年受理申請一次;申請單位應於本局核定計畫成果日期開始,維持園圃營運至少 2 年;經審查未達 80 分者,審查未通過,予以駁回;為平均各區資源分布與社區園圃推廣觸及區域,每處行政區依分數排序至少入選 1 處;補助機制之優先順序改為:新建 > 進階擴建 > 簡易維護 > 資材課程;申請單位請擇一組申請,本局得視實際情形於預算額度內調整各組補助件數,補助迄預算用罄為止;申請單位施作過程中,須將所採購之資材項目詳實拍照紀錄(含施作前、中、後之照片紀錄),檢附於成果報告書中;經查支出項目與計畫書核定本不符且非合理、不合規定之支出項目、收據遺失或收據無效等情況,該等款項皆不予補助;實際使用金額若低於核定金額,若已先收受核撥補助金額,應依規定退回剩餘之金額;若受補助單位改變園圃使用目的或停止園圃經營,本局得視情節追回已撥付之全部或一部分補助款;各項收據買受人名稱及統一編號,請填寫受補助單位本身之抬頭及統一編一號;社區自辦特色園圃課程每堂課程至少須有 10 名以上社區成員、志工或園圃認養者參與
最高40萬元
即日起至 2026/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