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提供的就業保險旨在提升勞工就業技能、促進就業,並保障勞工在無工作收入期間的基本生活。此保險涵蓋多項給付,包括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此外,當勞工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時,本人及其隨同加保的眷屬還可享有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適用對象為年滿 15 歲以上、65 歲以下,並由雇主辦理參加就業保險的受僱勞工,包含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及符合特定條件的外國籍人士。勞工在發生保險事故時,可依規定請領相關保險給付。
・對象(須符合):年滿 15 歲以上,65 歲以下之受僱勞工;由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就業保險為被保險人
・對象(符合任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自 2026 年起,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 25 條規定,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受僱在我國從事工作,並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永久居留者
・失業給付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
・申請:發生保險事故時,依規定請領相關保險給付
・📍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就業保險費率目前按法定下限 1 % 計收;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 20 %,投保單位負擔 70 %,政府補助 10 %
資料來源: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472/28480/node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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