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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0,000元→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服務及補助

財經金融 臺中市

【內容簡介】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提供職務再設計服務及補助,旨在協助身心障礙者排除工作障礙,順利進入職場並穩定就業。這項服務透過專業評估,重新設計職務流程、提供就業輔具、改善職場環境及工作條件,並調整工作方法,以增進身心障礙者的工作效率。符合資格的個案(包含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或經診斷為失智症、精神疾病、單側聽損、符合特殊教育法所稱身心障礙情事但未取得證明者)及其僱用單位、自營作業者或職業訓練機構等,只要勞務提供或參訓地點位於臺中市,即可提出申請。每名身心障礙者每年最高可獲得 100,000 元的補助,另有針對手語翻譯、聽打服務、職場協助等細項補助。
・對象(須符合):勞務提供或參訓地點位於臺中市;申請者為以下任一類別:;個案本人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僱用個案之公民營事業機構、政府機關、學校或團體;自營作業者;公、私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政府委託或補助辦理職業訓練之單位;接受政府委託或補助辦理居家就業服務之單位
・對象(符合任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經醫療院所診斷為失智症,且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者;經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為精神疾病,且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者;劣耳聽力閾值在 40 分貝以上,且與優耳聽力閾值相差 25 分貝以上,且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之單側聽損者;符合特殊教育法所稱身心障礙之情事,且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者
・職務再設計服務: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100,000 元(特殊需求經專案評估核准者不在此限)
・小額職務再設計:2,000 元(含)以下,由就業服務員提供,併入上述補助額度計算
・改善職場工作環境:為穩定個案就業,所進行與工作場所環境有關之改善
・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為提高個案工作效能,增進其生產力,所進行工作設備或機具之改善
・提供就業所需之輔具:為排除個案工作障礙,增加、維持或改善個案就業能力之輔助器具
・改善工作條件:提供必要之工作協助(如職場適應輔導、彈性工作安排等),或提供手語翻譯、聽打服務、視力協助或其他與工作職務相關之職場人力協助
・調整工作方法:透過評量分析及訓練,按個案特性,分派適當工作(如工作重組、調派其他員工共同合作、簡化工作流程、調整工作場所等)
・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有關之評量、訓練所需之職務再設計服務
・手語翻譯及聽打服務(一般性會議、課程):每小時補助 1,000 元
・手語翻譯及聽打服務(簡易面談、職場溝通及輔導):每小時補助 500 元
・手語翻譯服務:每人每月最高 10 小時,每年不超過 120 小時(特殊需求可酌予增加)
・職業訓練手語翻譯員酬勞:每班每小時 750 元
・同步聽打服務:每小時補助 500 元
・同步聽打服務:每人每月最高 10 小時,每年不超過 120 小時(參加職業訓練或有特殊需求可酌予增加)
・職場協助(無相關訓練結業者):每小時依勞動部公告最低工資時薪補助
・職場協助(有相關訓練結業者):每小時依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個人助理服務費標準補助
・職場協助:每人每月最高 60 小時,每年不超過 360 小時(特殊需求可酌予增加)
・職場定向行動訓練:每小時補助 1,000 元
・職場定向行動訓練:每人每月最高 10 小時,每年不超過 120 小時(特殊需求可酌予增加)
・職場適應訓練:每小時補助 1,000 元
・職場適應訓練: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45 小時
・職場人力協助(無相關訓練結業者):每小時依勞動部公告最低工資時薪補助
・職場人力協助(有相關訓練結業者):每小時依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個人助理服務費標準補助
・職場人力協助:每月最高補助 30 小時,每年不超過 360 小時(特殊需求可酌予增加)
・申請:洽辦單位福利促進科,或透過 LINE@ 線上諮詢服務
・📍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
・🕒8:00-17:00,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
・申請項目為簡易就業輔具且費用 5,000 元以下,或改善方式單純且金額 20,000 元以下,或職場人力協助需求明確且費用 20,000 元以下,得不召開審查會議逕行核定。補助項目與生活輔具難以區隔時,補助額度應扣除社政補助最高金額。受補助者就業未達 3 個月者,應追回全部或部分已補助經費(不可歸責事由者不在此限)。全額補助且具重複使用性之就業輔具,使用年限內(2 年)若職位出缺、結束訓練或服務,且未能進用相同需求者,應報請勞工局回收。當年度編列之補助經費預算用罄後,得不再受理當年度補助案件或移至下一年度辦理。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1229008/1229015/1269585/1368072/2599952/2599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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