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為協助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的子女順利就學,特別提供「113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這項補助旨在減輕符合資格的失業勞工家庭的教育負擔,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且家庭綜合所得總額在一定門檻以下者,皆可提出申請。補助金額依學校性質(公立或私立)及學制(高中職或大專校院)而異,每名學生可獲得 4,000 元至 24,000 元不等的補助。若申請人為獨力負擔家計或有多名子女就讀大專校院,還可額外加給 20 %。申請人可透過線上系統或郵寄方式提交申請,受理期間為 2025/02/11 至 2025/03/07。
・對象(須符合):申請人為自 2002/01/01 起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申請人及其配偶 2023 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 1,480,000 元以下;申請人於 2025/03/07 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不包括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空中大學、空中進修學院、學士後各學系學生及大專校院延畢學生)
・對象(符合任一):申請人至 2025/03/07 止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 1 個月以上(即 2025/02/07 以前失業者),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申請人於 2025/03/07 已就業,惟於 2024/03/07 至 2025/03/06 期間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前一年內(2024/03/07 至 2025/03/06)就業期間未超過 3 個月
・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 3 年)補助:每名 4,000 元
・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 3 年)補助:每名 6,000 元
・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 2 年)補助:每名 13,600 元
・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 2 年)補助:每名 24,000 元
・加給補助: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其子女就讀大專校院有 2 人以上且均符合補助規定者,依上述補助標準加給 20 %(同時符合者以加給 20 %為限)
・申請:線上申請請至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提出申請;郵寄申請請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至「勞動部就學補助受理小組」(地址: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207 號 9 樓),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子女就學補助」字樣
・📍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207 號 9 樓),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子女就學補助」字樣
・申請人之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者,若已請領教育部「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差額 1 學期 1.75 萬元」者,應擇一請領;申請人之子女已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不得申請本就學補助(各級政府補助就讀私立高中職學生每學期 5,000 元或 6,000 元教育代金不在此限);若子女註冊繳費單有「扣抵 113-1 未繳回款項」字樣,表示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已重複請領政府補助,本學期不得再請領
最高24,000元
2025/02/11 ~ 2025/03/07
資料來源: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2908146/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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