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政風處為激勵廉政志工的服務績效,特別訂定獎勵要點。凡年滿 16 歲、品德端正,且服務年資滿 6 個月以上,並參與志工隊各項服務且完成基礎及特殊訓練,領有服務紀錄冊的志工,每年皆有機會獲得獎狀及獎勵品。獎勵項目包含幹部獎、績優服務時數獎(全體志工前三名及各小隊第一名)、熱心服務獎及特殊貢獻獎。這些獎勵旨在肯定志工的付出,提升服務品質,並共同推動廉政工作。
・對象(須符合):年滿 16 歲,品德端正之現職或退休軍公教人員、學生、社會人士等,對廉政活動具有服務熱忱及興趣,願參與志願服務之社會大眾;服務年資滿 6 個月(含)以上;參與本處廉政志工隊各項服務,且受過基礎訓練及本處特殊訓練,並已領有服務紀錄冊者
・獎狀一幀及獎勵品一份
・幹部獎:頒發給擔任志工大隊長、副大隊長及各小隊長,具有領導能力及凝聚志工向心力者
・績優服務時數獎:頒發給全體志工績優服務時數前三名者
・績優服務時數獎:頒發給各小隊績優服務時數第一名者
・熱心服務獎:由各小隊長提報二名,提報參考依據為出勤狀況、配合度等
・特殊貢獻獎:頒發給當年度協助推動本處廉政工作,有具體事蹟者,得視需要頒給
・申請:每年於聯繫會議中辦理獎勵一次
・📍4072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
・🕒星期一~星期五08:00-17:00、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國定假日除外)
資料來源:https://www.ethics.taichung.gov.tw/1918246/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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