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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輔導身心障礙者汽機車駕駛訓練考照補助計畫

交通移動 臺中市 期限 2026-12-10

【內容簡介】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為鼓勵設籍臺中市的身心障礙者考取汽機車駕照,以減少就業障礙並增加就業機會,特別推出此補助計畫。凡年滿 18 歲、設籍臺中市 6 個月以上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目前已就業並因工作需要有考照需求的身心障礙勞工,皆可申請。補助項目包含駕駛訓練學費(最高 4,000 元或 1,300 元,依車種而異)以及汽機車考照報名費和領照規費(核實補助)。申請人需在取得駕照次日起 6 個月內,且最遲於 2026/12/10 前,檢附相關文件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向勞工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年滿 18 歲,並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60 條及其相關法規之年齡限制規定;設籍臺中市 6 個月以上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目前已就業且因工作需要而有考照需求之身心障礙勞工;申請人應於取得汽機車駕照次日起 6 個月內提出申請,並至遲於 2026/12/10 前提出
・駕駛訓練學費(含普通/職業小型車、普通/職業大貨車、普通/職業大客車、普通/職業聯結車等 8 種):每種最高補助 4,000 元,學費未達 4,000 元者核實支付,每位申請人每種駕照僅限申請 1 次
・重型機車駕駛訓練學費:最高補助 1,300 元,學費未達 1,300 元者核實支付,每位申請人每種駕照僅限申請 1 次
・汽車考照報名費:450 元(持職業小型車駕照報考職業大貨車者、持職業大貨車駕照報考職業大客車者或持職業大客車駕照報考職業聯結車者,路考單項費用 1 次為 225 元)
・汽車駕駛執照領照規費:200 元
・機車(重型、輕型)考照報名費:250 元
・機車(重型、輕型)駕駛執照領照規費:200 元
・汽機車駕駛考照報名費及領照規費:各項規費核實補助,每位申請人每項目僅限申請 1 次,以考取駕照當次學費暨報名費為限
・申請: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福利促進科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 3 段 99 號文心樓 4 樓
・申請表及附件請單面列印;補助金額請以國字填寫;申請者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3 條所稱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請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將依規定處罰

【金額/折扣】

最高4,000元

【期間】

即日起至 2026/12/10

資料來源: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1229008/1229015/1269585/1368072/1368493/1368494/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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