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稅務局提供遭受災害的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申請地價稅減免。若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導致技術上無法使用,或在墾荒過程中,可申請免徵地價稅。申請人需在災害發生後 30 日內,備妥相關文件或致電稅務局提出申請,以減輕因災害造成的稅務負擔。
・對象(須符合):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土地位於臺東縣
・對象(符合任一):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土地在墾荒過程中
・地價稅減免:因災害導致土地無法使用或在墾荒過程中,可免徵地價稅
・申請:災害發生後 30 日內檢附相關文件或來電向臺東縣稅務局提出申請
・📍95065 臺東市中興路二段七二九號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 ~ 12:00,下午 1:00 ~ 5:00 (國定例假日除外)
・申請人需於災害發生後 30 日內提出申請
災害發生後 30 日內
資料來源:https://www.tttb.gov.tw/Online/LandDisasters.aspx?1=1&MenuID=FBCB81D97D1F7C5C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