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法律扶助服務,協助在台灣面臨法律問題的民眾,特別是印尼語使用者。這項服務涵蓋訴訟代理、辯護、調解以及書狀撰寫,適用於民事、刑事、家事及行政等各類案件。申請人需符合經濟狀況標準,例如每月收入低於 22,000 元且名下資產低於 500,000 元,或同意接受基金會的無資力認定。申請人需填寫書面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案件資料,寄送至基金會各分會進行審查,經核准後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確保經濟弱勢者也能獲得法律保障。
・對象(須符合):每月收入低於 22,000 元;名下資產低於 500,000 元;同意切結符合本會無資力認定標準(若上開數額不清楚)
・訴訟代理及辯護
・調解
・寫書狀
・申請:請將書面申請書寄至您所在地或就近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分會
・- 若申請資料不齊全,本會將要求補件,可能影響申請時程
最高5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laf.org.tw/foreig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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